我的工作就是大聲說出心智障礙者的服務需求

理事長
楊憲忠
任期
2008-2014

文/楊憲忠(中華民國智障者家長總會第七、八屆理事長)

走到人生的下半場,我擔任了智總理事長,一週五天幾乎有四天半都在臺灣各處奔波,積極的參與總會各項事務,出席中央政府各項會議。這是擔任理事長的職責及任務,透過各項會議的參與,更能掌握目前各項福利服務發展的趨勢,在會議研商的場合適時表達心智障礙者的服務需求、提供政策建言,希望能建構更完善的福利措施,幫助更多心智障礙者家庭。

因為參與了總會,更深刻經驗總會存在的意義與使命,有了學習為人服務、為社會服務的機會,也讓自己本身有了許多的成長,感受到人生的充實、快樂及滿足。

 

中華民國智障者家長總會成立廿年了,一直以來,智總存在的意義與使命就是為心智障礙者的權益與福利進行倡議,監督中央政府落實政策。全國性家長組織成立的目的,就是瞭解全國各地家長團體所提出的需求,研擬適當的策略,向中央政府提出政策建議,進而影響福利政策的制定。智總這些年的努力,在各項福利的推動上,都漸漸的看到了成效,成立的目的與宗旨一步步的實現。

以推動特殊教育的落實為例,早期心智障礙者的義務教育僅到國中階段,要就讀高中職簡直比登天還難,現在不僅心智障礙者可就讀高中職,且幾乎是百分之百的入學機會,特殊教育服務品質亦較早期有明顯的提升。再者,資源班的設立,也增加了身心障礙學生多元的教育安置環境;在最新修訂的特殊教育法中,更納入了一縣市一特殊教育學校的目標,讓所有重度身心障礙學生均能就近入學。

以前屏東縣重度孩子得到二百公里外的台南就讀,台東的重度孩子亦需遠赴花蓮就讀,隨著屏東特殊教育學校、台東特殊教育學校的設立,這些孩子均能留在當地讀書,減輕了家長及孩子在交通往返上的負擔。這些都是透過家長團體多年的倡議與爭取,才得有的成果。
二十年來,家長團體的訴求,已有多項服務逐漸的實現,雖未達盡善盡美,卻也已建立了服務架構的雛型,這顯示了家長團體存在的價值與意義。身為家中有心智障礙孩子的家長,唯有運用家長們共同的力量,透過家長組織才有機會表達訴求,逐步回應心智障礙者家庭的需求。

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自民國九十六年修訂公布後,強調身心障礙者個人及家庭的支持服務,提供身心障礙者個人支持以協助其達到自立生活的目標;提升家庭照顧者的照顧知能及喘息服務,以維持其照顧品質。盤點現有福利服務資源發現,各地仍存在著極大的落差,仍有許多的心智障礙者,得不到需要的服務,也仍有許多的家庭照顧者依然獨自照顧家中身心障礙者,從未使用相關福利服務資源,而心智障礙者的就業機會亦相當的有限。

福利資源貧瘠、分佈不均,心智障礙者難以獲得就業機會的情況下,很難落實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的理想。智總的下一個十年,仍將以監督政府落實每位心智障礙者都能獲得福利服務為使命;提供給身心障礙者家庭及個人的服務,有更多元、優質的選擇,並且貼切、及時回應家庭照顧者的需求;關於心智障礙者就業,要強化適性的職業訓練機會、開拓多元就業管道、加強職業重建機制,讓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的精神得以實踐。